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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9日 in 育才小学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部全力抓好稳就业、促就业工作,启动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今年将招收40多万高校毕业生补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特岗教师”计划增招5000人,年度招募规模将达到10.5万。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从挖潜创新、重点突破、优化供给、大力扶持等八方面释放政策红利。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加大事业编制挖潜、创新和统筹调剂力度,充分考虑多种增编因素,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中小学教师岗位。加大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支持各地加强幼儿园编制配置,有条件的省份每年核定一定数量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招聘学前教育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幼儿园就业。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可以通过适当放宽招聘条件、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学校任教。
通知指出,要保证“特岗计划”招聘完成率,一次性招聘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对湖北省招聘计划和湖北籍以及湖北高校毕业生予以适当倾斜支持。支持民办学校积极吸纳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
通知强调,各地要尽快启动2020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去年招聘高校毕业生数量的基础上,再扩大招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要充分认识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扎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补充到基层中小学幼儿园,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从教。
5月12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会同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召开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推进视频会,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指导各地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进行了工作部署。
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5月1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安排做好2020年春季幼儿园开学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18日,全市各类幼儿园大班幼儿开学;中、小班(托班)幼儿由各地根据实际,安排在5月18日后,一周内有序开学。
二、有关要求
1。严格开学条件核查。明确开学时间后,经幼儿园申报,由各区、县(市)教育和卫健部门根据省教育厅《幼儿园开学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对属地各类幼儿园认真按园区组织开学核验,合格一个园区,开学一个园区。各地教育和卫健部门要严格把关,逐园督查核验,确认开学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开学。
2。尊重家长意愿,实行自愿返校。本学期不返校的幼儿,保留学籍,不收取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可结合实际实行幼儿园弹性上学制度。
3。优化幼儿进出园流程。各幼儿园要立足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入园出园实施方案,强化安全意识,完善晨检制度,严格“亮码+测温”入园检测;错班错时分批组织到园,加强管控力量,防止出现进园出园时段园门口人员集聚、交通拥堵等现象。
4。加强疫情防控指导和培训。各地卫健(疾控)部门要向幼儿园派驻健康指导员,加强对幼儿园防控工作的指导。开展对教师、保育员、保安等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严格落实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幼儿园保育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要求。
5。加强家园协作配合。以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宣传幼儿园安全防控举措,积极传递正能量,引导家长把好家庭防控关,做好上学前幼儿体温自测,织密家园协作防护网,为安全顺利开学合力创造有利条件。
6。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各地各幼儿园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并始终将落实防疫要求放在幼儿园工作的第一位,合理安排场地,最大限度利用空间,避免幼儿过度聚集。加强幼儿全日健康观察,在入园、午睡后落实专人观察幼儿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严格落实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烧处置流程,完善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部全力抓好稳就业、促就业工作,启动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今年将招收40多万高校毕业生补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特岗教师”计划增招5000人,年度招募规模将达到10.5万。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从挖潜创新、重点突破、优化供给、大力扶持等八方面释放政策红利。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加大事业编制挖潜、创新和统筹调剂力度,充分考虑多种增编因素,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中小学教师岗位。加大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支持各地加强幼儿园编制配置,有条件的省份每年核定一定数量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招聘学前教育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幼儿园就业。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可以通过适当放宽招聘条件、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学校任教。
通知指出,要保证“特岗计划”招聘完成率,一次性招聘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对湖北省招聘计划和湖北籍以及湖北高校毕业生予以适当倾斜支持。支持民办学校积极吸纳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
通知强调,各地要尽快启动2020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去年招聘高校毕业生数量的基础上,再扩大招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要充分认识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扎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补充到基层中小学幼儿园,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从教。
5月12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会同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召开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推进视频会,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指导各地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进行了工作部署。
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5月1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安排做好2020年春季幼儿园开学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18日,全市各类幼儿园大班幼儿开学;中、小班(托班)幼儿由各地根据实际,安排在5月18日后,一周内有序开学。
二、有关要求
1。严格开学条件核查。明确开学时间后,经幼儿园申报,由各区、县(市)教育和卫健部门根据省教育厅《幼儿园开学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对属地各类幼儿园认真按园区组织开学核验,合格一个园区,开学一个园区。各地教育和卫健部门要严格把关,逐园督查核验,确认开学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开学。
2。尊重家长意愿,实行自愿返校。本学期不返校的幼儿,保留学籍,不收取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可结合实际实行幼儿园弹性上学制度。
3。优化幼儿进出园流程。各幼儿园要立足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入园出园实施方案,强化安全意识,完善晨检制度,严格“亮码+测温”入园检测;错班错时分批组织到园,加强管控力量,防止出现进园出园时段园门口人员集聚、交通拥堵等现象。
4。加强疫情防控指导和培训。各地卫健(疾控)部门要向幼儿园派驻健康指导员,加强对幼儿园防控工作的指导。开展对教师、保育员、保安等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严格落实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幼儿园保育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要求。
5。加强家园协作配合。以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宣传幼儿园安全防控举措,积极传递正能量,引导家长把好家庭防控关,做好上学前幼儿体温自测,织密家园协作防护网,为安全顺利开学合力创造有利条件。
6。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各地各幼儿园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并始终将落实防疫要求放在幼儿园工作的第一位,合理安排场地,最大限度利用空间,避免幼儿过度聚集。加强幼儿全日健康观察,在入园、午睡后落实专人观察幼儿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严格落实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烧处置流程,完善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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