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小学地段招生,公布招生意见稿,有意见提!

2020年5月8日 in 育才小学地段招生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面向社会征求《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2019年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如有建议和意见请于3月31日(星期日)前向区教育局招考办反映,具体途径如下:


邮寄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番中公路33号黄阁段南庭大厦一楼农商银行后方(区招考办收)



电子邮箱:

nsqzkb@163.com

南沙区

71所公办、民办小学(含分校区)

今年共计划招收248个新生班级

23所中学(含分校区)

今年计划招收125个新生班级



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计划表


南沙区小学招生计划表





南沙区初中招生计划表







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01
属地管理原则


各镇街成立镇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街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属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02
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内招生。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03
人户一致原则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人户一致” 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等)地址一致。



公办学校学位安排


1小学部分
公办小学学位分配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适龄儿童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的,符合“人户一致”的标准: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拆迁协议等先后顺序进行核实)地址一致,入户该址时间须在本细则公布之日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房产100%份额;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共同拥有该房产100%份额;



★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同户同住三年以上(截止至本细则公布之日),适龄儿童所居住房产为祖父母所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本市无房产,且与祖父母同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按适龄儿童户籍地对口公办小学安排入读。如对口公办小学学位不足,则根据住宅性质,依次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拆迁协议等次序排序,同类别的,按登记时间排序,按排序先后统筹安排学位。



以下情况予以统筹安排辖区内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下同):



★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未在本细则公布前办理入户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具有南沙区户籍,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南沙区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该住宅单元无对口小学1–5年级就读学生,持房屋所在地来穗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户籍区无房产,且在南沙区拥有合法房产作为唯一实际居住地的适龄儿童;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对于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但由于排序靠后而未能被对口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已有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同一家庭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市教育局发布的日程安排为准,下同)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

1.以上招生地段所涉住宅单元应为住宅性质,不含公寓、商铺、车库等。

2.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3.大湾区南沙人才卡持卡人的未成年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办理。



2初中部分
具有南沙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含外区、外市返区生) 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对口直升学生户籍地所属公办初中学校。



以下情况予以统筹安排辖区内公办学位:

★如对口公办初中学校学位不足,则根据住宅性质,依次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拆迁协议等次序排序,同类别的,按登记时间排序,按排序先后统筹安排学位;

★已有适龄少年在对口初中在读7-8年级的(同一家庭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未能被对口初中录取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适龄少年,由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辖区内公办学位。

★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且具有南沙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区升学。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少年在户籍区无房产,且在南沙区拥有合法房产作为唯一实际居住地由区招考办或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为其统筹安排辖区内公办学位。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少年,在7月31日前,到区招考办或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导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由材料接收单位统筹安排辖区内公办学位。





温馨提示:

1.以上招生地段所涉住宅单元应为住宅性质,不含公寓、商铺、车库等。

2.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3.大湾区南沙人才卡持卡人的未成年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办理。



招生程序


1公办小学招生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儿童年龄超过7周岁(含7周岁)申请入学,由区招考办或户口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



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登记生效后,于当年5月第三周的周六起连续3天,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逾期不提交审核资料的,视作放弃公办小学学位。如有本区户籍的,由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无本区户籍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含符合条件的港澳籍适龄儿童),在市教育局规定的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期,向居住地附近学校递交报名材料,学校初审后录入报名系统(递交材料所指定的学校并非最终入读学校,最终入读学校由学校和教育局审核后确定)。



经公办小学审核、区招考办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从当年6月30日起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当年8月下旬向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



2公办初中招生
符合条件的南沙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公办小学于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下一周的周三统一报名。区招考办审核后,统筹安排。



具有南沙区户籍,在户籍所在招生地段外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回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31日前到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就读学校登录“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打印)。







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具有南沙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同等方式安排升学。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当年8月下旬向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报名申请。



3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自主报名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公告

须向区招考办报告

同时通过学校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民办小学招生



需要报读南沙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当年5月16日-20日登录 “ 广州市民办小学报名系统 ” 填写报名信息。录取结果由招生学校直接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民办小学招生工作完成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初中学校于当年4月30日之后方可公布本校当年的招生方案,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需要报读南沙区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下一周的周五起登录“广州市民办初中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民办初中网上报名和招生工作于10天内完成。




广州市民办小学报名系统


广州市民办初中报名系统



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面谈等方式招生。民办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录取工作,学生预录名单、正式录取名单适时通过招生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案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执行。在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设立港澳儿童班。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是一场全民运动,我们身在其中,责无旁贷。为早日战胜疫情,维护社会稳定,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卫生防疫专家的建议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特向南小全体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1.平稳心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提高意识,及时跟进了解疫情现状,学习相关科普知识,提高自身谣言辨别能力,在面对社会上一些谣言,要坚决抵制,防止群众盲目跟风,引起恐慌。

2.外地师生尤其是来自湖北、浙江温州、台州、杭州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师生员工暂延回张家港时间。如已回港,请一定要到社区登记,在家隔离,做好防护措施。

3.在港师生留在家里不要出门,与家人一起进行体温检测14天(每天早晚各测体温1次),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到医疗机构检查,并尽快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同时报学校领导或班主任老师。

3.随着假期的延长,各位老师们和广大同学,要根据自身工作和学习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计划,具体分解到每一天,并可通过线上平台、现有教材或资料加强学习,力争做到教学不松懈、学业更专注,刻苦自励、不负韶华,以饱满的精神和奋斗的姿态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4.未返港的学生也不用过于担心学习问题。在家自学中遇到困难可通过班级QQ群或微信向教师请教;对于延缓来港可能造成的学习困难,学校会想办法通过一定的方式提供帮助。

5.所有教师要充分履责,通过班级QQ或微信群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加强学习指导,对学生提出的学习上的问题要多一些耐心、爱心和责任心,切实解决学生的后顾之忧。对于延缓来张家港的学生可能造成的学习困难,学校会安排相关任课老师提供帮助,做到“停课不停学。”

老师们、同学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我们坚信有党中央的英明决策,有各级政府的有效配合和部署,有全校师生联防联控的责任感,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希望全校师生结合自身实际,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参与便民服务、秩序维护、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

最后,祝南小全体师生鼠年吉祥、万事如意、阖家安康!

张家港市南沙小学防疫工作领导组

2020年2月4日
相关日志

    发表评论: